组别 | 费用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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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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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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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拉松:盘锦红马体育广场(起点)→滨海大道→渔雁路→渔锦路→二界沟大街→碱蓬路→滨海大道→红海滩廊道大门→混江沟大桥→三角洲大门→小岛闲情→卧龙湖码头折返→小岛闲情→三角洲大门→混江沟大桥→红海滩廊道大门→滨海大道→碱蓬路→二界沟大街→渔锦路→渔雁路→滨海大道→盘锦红马体育广场(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盘锦红马体育广场(起点)→滨海大道→渔雁路→渔锦路→二界沟大街→碱蓬路→滨海大道→红海滩廊道大门→混江沟大桥→三角洲大门→小岛闲情→卧龙湖码头(终点)。
(三)迷你马拉松:盘锦红马体育广场(起点)→滨海大道→渔雁路→渔锦路→二界沟大街→碱蓬路过滨海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处(终点)。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竞赛规程执行;
(二)检录和比赛时间:比赛前60分钟到比赛起点处(盘锦红马体育广场),按竞赛项目分别进行检录,07:30发令。本次比赛采取一枪发令,同时出发的方法;按马拉松精英选手、马拉松大众选手、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的顺序出发,各项目间隔30米距离。
(三)关门距离和时间:
以发令枪声时间计算,为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选手,须听从大会裁判员的指挥,并将胸前号码布交于裁判员,退出比赛,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可搭乘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终点处,或者自行离开赛道,以免造成交通事故。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组委会有权提前进行关门或停止比赛。
(四)计时办法:
1、组委会为参加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的选手提供芯片感应计时服务。
2、马拉松(42.195公里)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在每5公里(折返点)和起终点设有计时感应带(全程共计11个),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区),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计时芯片在感应带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将取消该选手的全部比赛成绩。
3、赛后组委会将同时提供枪声计时和净计时成绩,组委会提供一次性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迷你马拉松不提供计时芯片。
(五)存取衣
1、马拉松、半程马拉松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进行存衣,到达终点后,请到指定区域凭相同的号码布取衣。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比赛当天起点存衣服务将于鸣枪前15分钟截止,请选手做好时间安排。马拉松选手在比赛当日15:00前(半程马拉松选手在比赛当日12:00前)到各自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三天内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7号。如3日之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如未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存衣,导致存衣包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2、迷你马拉松(含家庭亲子跑、社会团体跑)不提供物品存取服务。
(六)饮料、饮水、能量补给站
1、自起点开始大约每隔5公里设置一个饮料站,两个饮料站中间设置饮/用水站。
2、12.5公里处、17.5公里处、22.5公里处、27.5公里处、32.5公里处、35公里处、37.5公里处设食品补给站。
(七)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起点、沿途(沿马拉松路线每2.5公里)及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点;现场医务人员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中止选手继续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如参赛选手不听从医护人员建议,坚持参赛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2、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立移动医疗救援服务,沿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3、组委会在赛道前半程沿途每100米设置一名医疗服务志愿者,赛道后半程沿途每50米设置一名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八)本次比赛将按国际田联及中国田径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
(九)组委会在起点、沿途赛道(起点至5公里每间隔1公里、7.5公里至40公里每间隔2.5公里)及各项目终点设置移动卫生间。为保护环境,选手在比赛起终点及沿途非卫生间区域不得随地便溺,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包装纸、瓶罐和垃圾,应尽量将其投入组委会设置的垃圾箱、垃圾袋内。
(十)组委会将对起点、终点及关键路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者将被取消参赛成绩,其个人资料录入报名识别系统,两年内不准参加盘锦红海滩国际马拉松,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情节严重的,终身禁赛。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的;
2、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以上(包括两枚)芯片参加比赛的(包括男运动员携带女运动员芯片的);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本人报名成绩区域起跑的;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的;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6、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8、私自伪造号码布、利用其它赛事或往届马拉松赛事号码布或未佩戴号码布和本次比赛芯片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9、报名中签后,私自涂改、遮挡、转让号码布参赛的;
10、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11、出现不文明行为者(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2、其他违反规则行为规定的行为,按照比赛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详细阅读各项目《参赛手册》。
注:
(1)马拉松前三名按枪声成绩录取。
(2)马拉松男、女第一至第三名选手分别获得奖杯一座、奖牌一枚,颁奖服一套;
(3)中国籍选手特别奖:中国籍马拉松男、女第一至第三名选手分别获得金银铜橄榄枝花环。
2、盘锦籍马拉松男、女前二十名选手,分别获得奖金(币种:人民币,见下表);
注:本市籍选手以身份证籍贯为主,填写报名信息时请按照身份证件登记籍贯为准。本市籍马拉松成绩按净计时录取。
3、半程马拉松男、女前二十名,分别获得奖金(币种:人民币,见下表)
注:
(1)半程马拉松获奖名次按净计时成绩录取。
(2)半程马拉松男、女第一至第三名选手分别获得奖杯一座、奖牌一枚,颁奖服一套;
(3)中国籍选手特别奖:中国籍半程马拉松男、女第一至第三名选手均获得纪念橄榄枝花环。
4、盘锦籍半程马拉松男、女前十名,分别获得奖金(币种:人民币,见下表)。
注:半程马拉松获奖名次按净计时成绩录取,本市籍选手以身份证籍贯为主,填写报名信息时请按照身份证件登记籍贯为准。
(二)纪念奖
在规定时间内跑完马拉松者发给完赛包。半程马拉松男、女选手按赛会规定时间完成比赛均发给纪念牌。
(三)上述各项奖励,按较高奖励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奖金。
(四)上述所有奖项均为个人赛奖励,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收代缴。
(五)奖金按达到的比赛成绩要求对应发放。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日后,并确认无兴奋剂问题后再行发放。本市获奖选手奖金打入预留银行卡或于公示后30天内,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信息到赛事组委会申请领取,如果发现兴奋剂检测有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
(六)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服(选手需现场按自身尺码领取参赛服)、盛衣袋、号码布、芯片以及参赛手册。
(七)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所有项目选手,可凭号码布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八)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选手可于比赛结束24小时后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证书包括分段点成绩、枪声成绩、净计时成绩等,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