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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笑!八十五公斤胖子的处女马拉松

本人职业码字的,做过主笔,当过主播。不过现在太胖了,出镜难看,正在减肥中。见笑。看到跑友们都写感想,也把我一个月前写的一个感想发上来,是参加伊春马拉松后写的,第一次。

希望能获得编辑的推荐哦。


9月27日

早上五点就醒了,只睡了四个小时。太兴奋,睡不着。想想我这种掺乎型选手,还这么紧张,太可笑了。佐民他们外出早餐,我又补了一觉,昨天为了减肥,就晚上吃了一顿饭。今天要跑步,在他们的劝说下,还是在九点吃了为我带回的早餐:两个包子,一碗粥。二两小菜。主要他们说不能空腹跑,其实我一点儿都不饿。

十点钟比赛正式开始,我一看周围,有黑人,白人,当然更多的是黄人,但都没有我这个体型的,所有人都比我至少轻十公斤。菲阳自认为比我强,因为她在家跑过两次4公里。而我只是四天前在工大二校区,跑过一个800米,就累得不行了。赛前,跑半马的张道道告诉我们俩,可以中途玩赖,就是没到折返点,就乘人不备往回跑。这样不完赛,也可以得奖牌,回头即使没成绩,组委会也不好把你的牌子要回去。我暗想,如果中途跑不下来就玩赖,得个牌子也好,反正就是掺乎。

开跑后,我就大声喘着粗气,随着每次呼吸都吼着哎哟。很多人侧目,但更多的人是鼓励。我抱着能跑下来的目的,所以尽量不累地跑,均速,根本不敢加速。

因为我这样的胖子选手竟然参加马拉松,又加上这种夸张式的重喘,于是治途很多人开我玩笑:这哥们超载了;这哥们吃亏了,等于抱一个人跑;不止一个警察说:跑不下来,就歇歇算了;有个医生说:你跑下来,就能减个几斤;可恨的一位路人说:这胖子能跑到桥那里就不错了。我正思考桥那里有多远的时候,准备咬牙坚持,争一口气时,发现桥到了,他说这话时离桥也就五百米!

还有个穿红衣服的选手更搞笑,不停地在我身后指导,说:你不要哎哟,你哎哟啥啊?容易差气。他说一遍不行,还不停地说,意思好像我不听他的,有些不识抬举。我心里骂他:我倒想不哎哟,我tmd也能啊?我不死这儿就不错了!

他还告诉我不要大步,要小步跑,还指着前面的某选手说,你看那位老师的步伐。我心里骂他:我tmd也要能小步跑啊,我也得会啊。什么tmd的老师,还不是不和我一样,挂半马的号码嘛?七公里出来了,和我一个速度,还老师?!我就是胖点,我就是腆脸掺乎马拉松了,可我不傻啊!?侮辱我的身材可以,不要随便侮辱我的智力!

也难怪我生气,让我小步跑,实在是为难我。当时我已经处在无意识跑或下意识跑的状态中。根本没能力调整什么步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尽量别停下。结果最后,我特意留意这位红衣服选手,成绩还不如我呢,可能都没完赛。这是什么人呢?服了。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不过我虽然跑得很狼狈,但在刚刚跑过两公里的时候,就感觉很好。虽然不停喊哎哟,但其实我心里知道:这是我最舒服、且唯一有希望坚持下来的跑法。在外人看来,我跑得可笑甚至可怜,但我其实仍能坚持,大喘气也喘不死人!不就是个掺乎嘛,尽力多跑就是胜利。这时,我自认为真的可以完赛。因为我前几天走十五公里才用了三个多小时,而且并未特别累,所以应该可以坚持下来。

过了四公里,我把菲阳落下了。到了桥的左右,已经有人往回跑了,真快。本来到了十公里处,商量好,给道道个电话的,告诉我们在何处玩赖。但这时,我至少有九分的把握可以完赛,而且手机在腰包里,实在不愿费力拿出来。

到了十二公里左右,看到了往回跑的道道,给我喊加油。我很高兴,勇气增加了不少。想想他也不比我快多少(他练了几个月,这是第二次参加半马),不过他跑的姿势很优美,像一匹高大健壮的马。

从折返点回来时,是十三公里,我认为我肯定可以完赛,而且可以不用走,一直坚持跑下来。

有人跑跑走走,时时被我超,再时时超过我。于是就有风凉话:被我超时就说,上坡歇歇多好。超过我时就语带讽刺地说:加油。人类可真有意思,总有那么些人,能力上比不过,就语言打击,诱你乱掉节奏,说不定他就可以争胜。

我也不停给自己加油,超过我的人,我就想:不要和任何人比,最重要的是战胜自己 。我超过的,我就想:这人还不如我呢!就这样,心理阴暗地一直暗示自己。

一路跑来,伊春的观众并不多。不过大多很热情,虽然很多观众、医生、警察都揶揄我,但绝大多数还是鼓劲,加油。我心里很高兴,不就是跑个步嘛,我自己都定义自己是垃圾选手,竟也有这么多人给加油。很多志愿者还是小孩,十几岁,被晒得很黑。我在想,我这么一个掺乎选手,人家也这么认真地服务,真心有点惭愧。

路上的风景也算不错,风不小,兼小雨,远山如怒,山色青黑,上接同色云彩,肃穆压抑,但是身边森林苍翠,空气清润。此时奔跑,有种危险在即,却无忧无虑的感觉,就好比儿时看窗外大雨,众人奔逃,我独温暖幸福安逸。又比如魔幻电影,远天地狱之火上冲斗牛,霹雳狰狞,此处却如世外桃源,秀丽宁静淘气。

到最后三公里的时候,明显累坏了,稍微想慢慢,居然就变成走了。我想不能跑跑停停,还是要一口气坚持跑下来。我完全有这个能力,要是走一段,没有意志再跑起来就不美了。无谋。

到最后八百米左右,左脚小趾巨痛,以为是抽筋了呢,后来才知起了个水泡。接近终点时,我尚有余力,想冲刺一下,前方却无可追之人,觉得就这样跑完算了。没想到最后一百米,一位全身深蓝跑衣的人追上我,还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让我加油。我随口说自己抽筋了,但后来一想,正可以拿他做靶子,冲刺完赛。再说这人让我加油时,似乎语带轻佻。他身材比远比我高大匀称,虽然成绩与我相仿,但明显是马拉松选手的体型。

加速,超过他时,对他说:最后冲刺试试。他有些着急地说:那你不更得抽筋了?我说,没事。他肯定是很生气,也加速追我,后面还骂骂咧咧的。我在最后十几米再加速,跑得很高兴,最终顺利完赛。那人估计气坏了。好像没追上我时,还说:哎呀,还真行。他冲过终点看也不看我,抱头直接前行。

终点如黑人般肤色的一位黄人,看我不停地大喘气,就不停地让我如何如何,真讨厌。这人明明不是医生,也不是工作人员,鬼知道他在说什么,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当时就认为他完全在胡说八道。看我不理他,就说我:这才哪到哪啊,至于累成这样嘛?我心中飞起一万脚,将他踢出伊春;我心中伸出神一般的手,将他撕得粉碎。

不理这讨厌的家伙,我挣扎着去领了完赛包,有奖牌。心里高兴极了。这奖牌是完赛选手才有,虽然玩赖也可以得到,但是那样没成绩,也不怎么光荣,属于下策。就是赖得一块牌子,留作纪念,有点像外出旅游,非刻上个到此一游。

给菲阳电话,他们已经回房间了,她订的房间非常好,就在场地跟前。我回去后,道道和菲阳都在床上歇着呢。听说我完赛了,都很惊讶,并替我高兴。我是2小时29分钟多,全程跑下来的,一步没停。配速在每小时七公里左右,快时六公里,慢时八公里。基本上是匀速下来的。菲阳笑我跑步时喘气的样子,宇宙无限夸张,不过她要等所有人到齐的时候再说,以免有人遗珠。

歇了一会儿,和道道去接佐民和杨光,他们和道道一样,都是昨天刚认识的跑友。佐民就是太空飞猪,在微信上认识一星期了,帮我选的跑鞋。他人长得很帅,是洪威朋友。他和杨光是全马选手,这是第二次跑马拉松,上次是半个月前的盘锦。成绩是4小时十分左右,这次他是4小时16分钟,杨光要慢些,是4小时30分钟左右。都说今天伊马的坡太多,山道太多,不好跑。听说我完赛了,惊讶兼祝贺。因为一路上,大家都在劝我:来了就是好样的、敢掺乎就是好样的、跑不下来,能走下来就是好样的。现在大家都这么夸我,我按住心中的得意,谦虚几句。

菲阳等大家齐了,讲了我跑步时要死要活的样子,她说她跟着我跑影响了成绩,因为在旁边经常笑差气。我不作声,心里却想,如果我是另外一个人,此时一定给自己起个外号,比如叫跑猪或阿喘什么的。我经常给自己起外号,都很贴切传神,可惜不能说出来,唉,这些人都没有我这样的歪才。

菲阳跑了十七公里,也很好,她以前只跑过四公里,这次有点可惜。不过她异常兴奋,就像很多人说的那样,第一次跑就爱上了马拉松。其实我心里明白,我也爱上了。菲阳第二天还不能下楼梯呢,就要报十天之后的上海马拉松。杨光说报名早截止了,她仍然准备找当地的朋友帮忙。我说她一是朋友遍天下,二是已经疯了。

晚上回哈尔滨,菲阳因为有事,就不能和我们喝酒了。 我决定庆贺一下,无论别人喝不喝,我要喝下。这个月我已经戒酒了,只被诱骗加强迫地喝过两次。不过今天我太高兴了,这是我人生重要的一天。我战胜了自己,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昨天我还是普通的人,今天之后变成了一个能掺忽马拉松的选手。我,李晓满,一个二十年醉生梦死的胖子,从来没跑过三公里以上,现在变成半马选手了。万岁。

一个星期前的北京马拉松时,洪威看直播时在群里转发照片,称赞参赛选手,然后转发了一个伊春马拉松的新闻。菲阳看到后,就找我去跑。我想伊春那地儿多好,空气新鲜,森林氧吧。就同意了,要是在哈尔滨,我肯定不参加,一是空气未必好。再说家乡跑,也太丢人,外地跑,毕竟能认出我的人少。所以和菲阳一起报名了迷你马拉松。当时五公里都怕跑不下来,随时准备中途退赛。洪威知道我们要去后,就介绍他的朋友佐民给我微信认识。他们三位选手坐官方巴士来伊春,很方便。于是就劝我们报半马,可以一起坐大巴,但是名额有限,网上报名没成功。

虽然如此,却刺激了欲望,菲阳找到朋友,帮助我们报上了。随后,在大家的鼓励下,加之想去森林里跑跑(五公里的迷你马拉松不进森林),我才大着胆子参加半马。没想到第一次参加就完赛了,而且成绩不错。

大家说我是天赋型选手,非常有潜力。其实二十几年前,我还是蛮有耐力的。天天踢足球,得过高中校运动会一千五百米的冠军,4X100米的冠军,4x400米的亚军。那时我才60公斤不到。而二十几年后的现在,最胖时93.5公斤。

明年,一定再去跑伊春马拉松,以做纪念。争取早日练习,成为一个全马选手。

成绩第二天就出来了,我是第278名,净成绩是2小时29分08秒。这次伊春半马报名的人数为431人。这说明我不但战胜了自己,还战胜了153人,位居人数名次的百分之六十四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是一百人的话,我大概排65位。

不过我不这样说,对朋友,我自称是伊春半马,八十五公斤级的冠军!一笑。


(发张回头庆祝的照片吧,跑步时疵牙咧嘴的,太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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